工程造价管理制度五大方面存在的问题工程造价管理作为基本建设活动的中心环节,我国政府也对工程造价管理进行了多次改革,但我国工程造价管理制度仍然存在很多问题
本文从政府及政策法律、工程造价管理各参加主体、计价模式、市场环境、造价管理理念等方面分析我国工程造价管理制度的不足之处
一、政府及政策法律方面 1、我国的法律体系纵向可————分为三级:法律行政法规、条例部门规章、地方性规章;同时,法律体系中存在很多指令性法规
而在不同层面上关于造价管理活动的法律法规,由于在制定法规时政府各部门之间缺少沟通,在一定程度上,各部委的法规存在一些内容重复的现象,条文之间的层次关系不分明,造成条文之间出现重复、越位和法律体系庞大冗余
2、我国的立法程序是上下双向的,由于宪法中授予了行政部门充分的行政立法权,使得暂行规定、通知、决议都在法律的范畴之内,其中自下而上制定法律的情况比较多
而这样先试行后正式的现状,使得政府不容易从宏观层面上对整个造价管理体系进行有效合理的宏观控制
3、政府部门的职能划分不明确,各部门之间沟通较少,所颁布文件的适用范围比较窄,难以形成统一
对于造价管理的不同阶段,分别由不同的部门对其进行管理,这种相关部门条块分割管理工程造价的体制,使得涉及工程造价管理的制度和措施缺乏有机的联系和相互协调机制,从而造成工程造价管理的水平不高和整体效率低下
二、工程造价管理各参加主体方面1、政府方面
现在,我国建设工程造价存在两种计价管理模式并存的状态,即定额计价和工程量清单计价
而两种计价并行的现状,一方面使得政府相关部门必须不断改进消耗量和价格信息,这是由于建设工程总量的激增和工程复杂程度的提高以及市场对消耗量和价格信息需求的倍增,从而政府要把很多精力放在制定颁布消耗量和价格信息上来满足市场需求,分散工作精力,间接地削弱了政府对工程造价管理的宏观把控;另一方面由于定额计价的存在,政府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