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兵嘉奖方案为了激励广阔民兵投身防卫工作,提升社区安全防范能力,特制定本嘉奖方案,以表彰在社区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民兵。一、嘉奖对象本嘉奖方案适用于在社区安全防范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民兵。表现包括但不限于:1.积极协助社区开展各项安全防范工作;2.有效应对社区安全风险,保障社区安全稳定;3.乐于服务社区,热心帮助居民解决安全问题;4.在应急事件中展现出出色的应对能力和组织能力。二、嘉奖方式本嘉奖方案将通过以下方式予以表彰:1. 个人及集体奖项个人奖项• 优秀民兵:对参加社区安全防范工作的民兵进行表彰,每季度评选一次,每次评选 3 名。评选标准为社区安全防范工作中的表现突出和具体贡献。• 先进民兵:对年度优秀民兵进行表彰,每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 1名。评选标准为社区安全防范工作中的表现突出和具体贡献,且在应急事件中展现出出色的应对能力和组织能力。集体奖项• 先进民兵组:对在社区安全防范工作中表现突出、贡献突出的民兵组进行表彰,每季度评选一次,每次评选 1 个组。评选标准为组织协调能力强、工作效率高、成效显著。• 社区安全防范先进单位:对在整个社区安全防范工作中表现突出、贡献突出的单位进行表彰,每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 1 个。评选标准为在社区安全防范工作中积极防范,有效保障社区安全、稳定,且在应急事件中展现出出色的应对能力和组织能力。2. 荣誉称号本嘉奖方案将设立民兵荣誉称号,分为四个等次:• 一等民兵:连续参加嘉奖评选工作 3 次以上,或连续 3 年被评为优秀民兵或先进民兵;• 二等民兵:连续参加嘉奖评选工作 2 次以上,或连续 2 年被评为优秀民兵或先进民兵;• 三等民兵:参加嘉奖评选工作 1 次以上,或被评为优秀民兵或先进民兵;• 四等民兵:新兵入伍时即授予,以表彰入伍积极性。三、评选程序1. 提名环节• 评选周期:季度评选每季度末;年度评选在每年的 11 月份前完成。• 提名对象:个人奖项由社区民兵干部提名,集体奖项由社区民兵委员会提名。• 推举程序:首先社区民兵干部或委员会提出推举对象,填写推举表,由社区民兵委员会审核后上报社区派出所。• 推举表格:民兵嘉奖推举表。2. 评审环节• 评审对象:个人奖项由社区派出所负责评审,集体奖项由社区民兵委员会负责评审。• 评审标准:以嘉奖对象表现和贡献为主要考核标准。• 评审程序:通过审核的推举对象,由相关人员进行现场评审,并在评审会上进行投票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