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水电工程 三同时 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四川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四川革什扎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吉牛水电站工程各参建单位的三同时管理
第二章三同时的定义第三条三同时的指生产经营单位在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中的环境保护设施、职业健康与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生产和使用
第四条公司在编写施工方案和作业指导书时,必须有详细的安全技术方案,方案编写必须有安全管理部门参加
第五条方案和作业指导书经过公司、监理审核实施后,必须对作业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和安全技术交底
第六条在新建项目中,设计、规划、筹备时同时对安全设备、设备一起设计、规划、筹备;改建项目中各项安全防护,安全技术、设施跟随工程进展同时满足施工需要,不得随意拆除和拖后;扩建项目在扩建工程安全设施、安全防护、设备不满足要求时及时购置和增加
第七条各参建单位在施工现场要根据公司监理要求,在开工前做好垃圾池,化粪池沉淀池等各类环保设施,开工期间一并投入生产使用
在使用期间常常性维护清理
第八条职工劳保用品,防护用品及时到位,对于常常性接触有毒有害气体,辐射性较强、长期接触粉尘、噪音超过一定限度等作业人员发放合格防护用品,并对职工阶段性进行体检
预防职业病的发生
第九条各类环保设施在施工期间与在建工程同时进行
第十条不得提前拆除各类安全防护栏杆和安全警示标示
安装、拆除同时进行
第十一条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区域或关键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
第十二条根据《安全生产法》第十九条之规定,公司应要求各参建单位常常性对安全设施设备常常维修、保养、检测并做好记录
第五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由公司吉牛水电站安全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