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范文一、总体思路 2025 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决贯彻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决扛起“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政治责任和历史使命,集中力量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及夏季攻势,重点推动中央、省生态环保督察整改和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切实加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统筹开展“一湖两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深化推动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着力解决一批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有效防范生态环境风险,不断完善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完成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目标任务确保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助力经济高质量进展,为成功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打下坚实基础,为推动开放强市产业立市筑牢绿色生态屏障。 二、工作目标 1.生态环境质量目标。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 78% 以 上 ,PM2.5 、 PM10 年 均 浓 度 分 别 下 降 到 47ug/m3、73ug/m3 以下;各县(市)环境空气质量不下降,力争2—3 个县(市)(含管理区)县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省控及以上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92.7%,消除劣 V 类水体,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县级及以上)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 100%。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面积新增 8.2 万亩,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 92%以上。 2.生态环境治理目标。全面完成大气、水、土壤污染治理项目,完成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四项主要污染物年度削减任务。根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及“回头看”、省生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完成整改任务。完成市城区黑臭水体整治任务。完成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排查整治。 3.生态环境安全目标。加强重金属、饮用水水源、矿山等环境风险管控,严防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发生。确保核与辐射环境安全。加强自然生态保护和修复,确保生态安全。及时妥善处置环境信访和群众投诉举报,防止发生重大群体性或恶性事件;积极应对环境舆情,防止发生重大社会舆情,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和社会稳定。 4.生态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目标。配合完成生态环境机构改革、省以下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以及生态环保综合执法改革。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基本健全,监测能力明显提升。大数据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生态环境保护法规、政策、制度、标准更加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