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班服务协议书标准版本委托方: (以下简称为甲方)受托方: 社区学校 (以下简称为乙方)小孩姓名: 性别:甲方因工作需要等原因(中午、晚上)无法接送孩子回家和上学,在自愿的前提下,甲方决定将现就读于 学校 年级的被监护人 交由乙方,接受乙方提供的午、晚托服务
为明确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平等协商,达成协议如下:一、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权利与义务1、甲方应仔细履行监护人职责,与乙方共同承担教育学生的责任,配合乙方培育学生养成良好的习惯,教育学生遵守学校午晚托期间的有关规定,不擅自外出、脱离乙方管理
因学生擅自脱离管理发生意外事故而致人身或财产严重损失的,乙方已经履行了相应的职责,行为并无不当的,甲方不得向乙方提出赔偿要求
2、甲方应按时交纳相应费用
如甲方拒不缴纳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法律责任
3、对学生因故不能参加托班的,甲方须提前向乙方请假
收退费参照收退费标准
4、甲方要积极主动地保持与乙方的联系与配合,甲方假如发生住址、单位、电话等联系方式的变更应及时通知乙方
同时,对乙方的管理有建议和监督权
5、甲方作为学生监护人,应对学生损坏或破坏学校的公共财产承担赔偿责任
6、甲方有义务教育孩子,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乙方应建立家长联系制度,向甲方通报学生午晚托期间的各方面的表现情况
遇特别情况及时通报
2、乙方应高度重视学生的安全问题,实行有效措施并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3、乙方须在午晚托期间为学生准备卫生、安全的就餐环境
午晚餐执行分餐制,由学校食堂统一配餐
4、乙方需对甲方提供的信息加以保密,不利用做违规违法的行为
5、乙方应制定有关管理制度并要求学生严格遵守,安排管理人员做好学生的安全管理工作
学生发生违规违纪的行为,乙方有义务告知家长,并请家长配合批判教育
对于严重违反管理规定、经乙方教育后仍不能改正的学生,乙方有权作出必要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