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调整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请示申请调整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请示一 永泰县人民政府: 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福州市 20XX 年度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榕委办〔20XX〕38 号)和《永泰县20XX 年度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初稿),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建议调整永泰县《实施方案》(初稿)中商标战略进展指数的计算公式,并下达各乡镇商标战略进展指导性任务数
一、商标战略进展指数计算公式调整 拟调整内容:《永泰县 20XX 年度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初稿)附件 6《指标含义及计算方法》中,特色指标经济建设第 10 项品牌进展中计算公式:商标战略进展指数=国内商标有效注册量 30%+马德里国际商标注册量 30%+驰名商标申请受理量 40%
建议改为:商标战略进展指数=国内商标有效注册量的指导性任务完成率 50%+马德里国际商标注册量的指导性任务完成率 40%+驰名商标申请受理量的指导性任务完成率 10%
其中各项指导性任务完成率是指下达各乡镇商标战略进展指导性任务数的完成率
其他内容不变
调整理由:一是截至 20XX 年 3 月,永泰县已有国内有效注册商标 833 件,马德里国际商标注册量、驰名商标均为0 件,且我县目前难以实现驰名商标零的突破,因此调整商标战略进展指数计算公式中三项指标的占比会更贴合永泰县情
二是福州市工商局给我县下达的 20XX 年度新增国内注册商标指导性任务数为 420 件,马德里国际商标注册任务数为 2 件
因此给各乡镇下达商标战略进展指导性任务数有利于完成福州市下达的指标,同时也有利于夯实品牌进展的基础
二、乡镇商标战略进展指导性任务数 根据福州市下达的指标和全县各乡镇经济进展情况,今年拟下达乡镇的国内商标有效注册的指导性任务总数为420 件、马德里国际商标注册指导性任务数为 3 件、驰名商标申请受理指导性任务数为 2 件
其中,有龙头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