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产业园孵化企业入驻协议甲方: 县人民政府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为加快推动县电子商务产业园(以下简称产业园)建设和引进 XXX 农村淘宝电商中心并入驻产业园,鼓舞电子商务企业在我县积极投资兴业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就开展电子商务产业园企业入驻扶持,达成如下协议:一、甲方为乙方优惠提供电商运营区服务:为已经成熟的电商企业提供网销平台,共占地 400 平方米,共 16 间办公室
提供的办公场所地址为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内东面办公楼
孵化期为三年,孵化期内享受的优惠政策为: 年租金全免
孵化期自 2025 年 4 月 10 日起至 2025 年 4 月 10 日止
二、孵化期内,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服务:1、提供具有基础装修办公场地;2、提供电商经营办公桌两张;3、提供电商办公用台式电脑一台;4、提供电信宽带接入;5、提供电子商务网店经营所必须的技术指导和培训服务;6、提供会议、产品拍摄、网店美化设计等技术服务;7、协助入孵企业解决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其他问题;8、提供产品快递包装建议和快递上门取件收货服务
三、进驻甲方孵化场地,乙方需具备以下条件,明确以下承诺
(一)入驻企业性质:工业企业、农业龙头企业、电商配套服务商、互联网创业型企业、电商人才培育机构、个人创业者
(二)入住企业经营范围及条件:1、企业入驻需有 2 人(含 2 人)以上的营销团队,年销售额 100W 元以上,产品有特色和市场竞争力
2、个人入驻需有基本的电子商务知识,能够独立从事网络营销的;暂无相关技能,经过培训能够独立开设网店的
3、从事或将从事淘宝、XX、XXX、XX、一号店等电子商务以及以互联网为基础进行各种商务活动的企业;4、入驻企业第一年利用电子商务线上交易额占该企业年总交易额10%以上;第二年占企业年总交易额 20%以上
5、入住企业需保证每月正常经营 22 天及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