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身广告合同〔标准合同模板整理版〕甲 方:XXX 个人或公司 乙 方:XXX 个人或公司 签订日期: XXXX 年 XX 月 XX 日 签订地点:XX 省 XXX 市 XXX 地 车身广告合同 广告主:(以下简称〞甲方〞) 广告商:(以下简称〞乙方〞) 合同签定地: 乙方拥有哈尔滨市部分公交线路车体广告发布权,甲方要求在乙方拥有的媒体上发布广告。经双方友好协商,订立合同如下: 一、展示产品品牌: 二、广告形式:公交车体广告(车身两侧) 三、媒体数量:辆。 四、广告发布期 1、双方确定,广告发布期为. 2、双方约定,广告预期发布日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3、双方同意,甲方车体广告发布期以实际单车广告车体上道之日为准。 五、广告费及线路明细另附合同附件 六、付款方式:签定合同后三日内付全款的 50%,即人民币圆整。全部广告上道后七日内付清余款,即人民币圆整。 七、付款之相关权责 1、在广告发布期内,甲方如需更换画面,画面的制作与粘贴等所发生的实际费用,另行交付给乙方。 2、乙方确认甲方缴款到帐后即可提供或寄出发票。 3、假设甲方未能按限期付款,每延迟一天,甲方应按合同总额的千分之二,向乙方交纳该笔迟延款项的滞纳金,滞纳金应连同该迟延款项在约定付款次日起一个星期内同时缴纳。假如甲方迟延付款或未按规定金额付款, 超时一星期,乙方有权撤销甲方广告画面,单方终止合同。甲方先前已交纳款项不予退还,并向乙方支付与合同余款等额的违约金。 4.甲方付款方式: 4.1 以现金(人民币)形式支付,甲方须先收到乙方盖有财务章的收据,否那么视为无效,后果自行承担。 4.2 以转帐支票(人民币)形式支付,甲方须正确填写支票名头(参照合同章),如因甲方未填写支票名头或填写不正确,致使乙方收取支票出现问题时,甲方承担其后果。 八、广告设计 1、如甲方需要乙方为其产品进行广告设计,甲方需要在合同预期发布日前十五天内向乙方递交设计必需之资料,并在乙方通知完成样稿后三日内对样稿及颜色进行确认。 2、如甲方独自进行广告设计,甲方需在预期发布日前十天内向乙方递交符合法律法规及车体广告审批机构要求之样稿。 3、如因甲方违反上述规定之时间,从而造成广告不能按期延期发布的,损失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在乙方合理通知催告后仍不如约履行的,乙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4、乙方对所设计的样稿享有著作权,未经乙方许可,甲方不得在本合同约定的广告以外任何场所采纳,如有违反,乙方有权要求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