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身广告租赁合同本租售合同(“本合同”)由以下双方于年月日在签订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住所地:电话: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住所地:电话:根据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和公平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租赁甲方产品等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产品名称及价值甲方根据乙方需求提供下列产品:(以下简称产品)产品名称、规格及数量详见本合同的附件“产品简要说明及技术参数”
产品价值人民币元(大写)
第二条:租赁产品的使用范围及期限1
乙方租赁甲方产品用于年月日在,作为该次活动宣传使用
(活动时间:年月日——年月日)
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乙方如需续租,应在本合同期满前日内,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三条:租赁产品的权属1
租赁期限内,甲方拥有产品的所有权;2
甲方拥有产品的技术解释权
第四条:租赁价格及结算方式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支付租金元
第五条:保证金1
乙方确认将确实履行本合同,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另行支付____元,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金;2
乙方可在缴纳保证金及租金后日内办理提货手续;3
租赁期满,乙方应当将产品交还甲方,甲方检查产品完好后日内将保证金退还乙方
如产品非因甲方原因遭到损坏的,甲方可从保证金中扣除包括但不限于产品重置费、维修费、保养费、赔偿金等一切相关费用
第六条:租赁产品的交货方式1
产品实行乙方到甲方处自提方式交货,产品在甲方指定的地点(上海)向乙方(或其代理人)交货;2
乙方如需将产品运输至其他地点的,甲方可代办托运将产品运至甲方指定地点,运费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产品风险承担1
产品自乙方到指定地点提货之日起,所发生的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2
产品如需甲方代办托运的,产品毁损灭失的风险自甲方办理完毕托运手续后由乙方承担;3
产品在交还甲方之前发生毁损灭失的,乙方应当立即通知甲方,并赔偿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