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长江三峡国内旅游合同模板 甲方: 乙方: 时间: 长江三峡国内旅游合同模板通用条款第一条 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一) 旅游者的权利1
依法享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重庆市旅游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消费者的各项权利
在支付旅游费用时有权要求旅行社开具发票
有权要求旅行社根据合同的内容和标准,兑现旅游行程服务
旅游者如属景点门票优惠对象(残疾人、老年人、军人、学生等),在得到景点确认后,有权要求旅行社退还已支付的景点门票优惠部分票款
有权拒绝旅行社安排的合同约定以外的购物和其他自费项目
(二) 旅游者的义务1
如实填写资料的各项内容,并对所填的内容承担责任
遵守合同约定完成旅游行程,配合导游人员的统一安排
旅游活动中发生纠纷或安全事故,应当协助调查,配合旅游经营者防止损失扩大
旅游者如属景区门票优惠对象,应主动出示相关有效证件
(三) 旅行社的权利1
根据旅游者的身体健康状况及相关条件决定是否接纳旅游者报名
有权核实旅游者提供的相关信息资料
根据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收取全额旅游费用
有权拒绝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约定的不合理要求
(四)旅行社的义务1
根据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标准,为旅游者提供质价相符的旅游服务
提供的旅游车、游船应具备旅游客运资质
向旅游者提供旅游费用发票
及时协调、处理旅游者在旅游行程中出现的问题
发生纠纷时,实行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第二条 合同的变更(一)旅行社与旅游者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旅游内容,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由双方签字确认
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及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由变更提出方承担,由此减少的旅游费用,应退还旅游者或退回组团社
(二)因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意外事件指因当事人故意或者过失以外的偶然因素而发生的事故
如重大礼宾活动导致的交通堵塞、列车航班晚点等,下同)
导致无法履行或者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