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购房合同的一些注意事项]签购房合同注意事项 销售陷阱 中国人买东西向来有跟风凑喧闹的从众心理,一听说哪个楼盘观者如潮,那些想买房的人便跃跃欲试了
正是抓住了消费者的这种盲从心理,开发商就给买房人设下了陷阱: 其一,以小利诱之,在拿到预售证之前搞内部认购
内部认购是指房地产开发商小规模、不公开地预售商品房
由于内部认购的商品房价格相对较低,对那些买房人自然有吸引力
在此过程中,买房人认为自己得到了便宜,开发商也借此机会筹到了资金
然而,内部认购的商品房是在开发商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销售的,其销售行为是不合法的,因此,一旦出了问题,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往往无法受到法律的充分保障
这样,买房人的投资就充满了风险
其二,制造假象,在房子数量、户型、朝向等的推出和价格的制定上做文章
前者关系到售楼进程的快慢,后者决定了售楼利润的厚薄
开发商的做法是推出预售房屋总量的四分之一或三分之一,并且对所推出的单元进行精心搭配
通常是选最差的户型和楼层先出手,这样一方面可声称那些好的单元已经“名花有主”,另一方面还可以避开这些“丑女”到最后“待字闺中”
当然,这其中也要混杂一些好房型,否则会造成目标客户的流失
在价格的制定上,则会根据前期所推单元的销售情况,对其余单元的定价进行调整
一般而言,刚开始销售(开盘)时,开发商往往一般总会把价格定得低一些,以所谓的“最低价”(通常是该楼盘楼层、朝向最差的一间)来吸引客户,而一旦有客户来购房,那个“最低价”也就不翼而飞了
在实践中我们会看到,只要销控和销售现场布置以及广告炒作成功,价格都会节节升高,甚至从开盘时的三四千元暴涨到收盘时的五六千元都不稀奇
其三,大力营造现场道具和售楼气氛
为了制造一种销售兴旺的假象,开发商(售楼人员)往往会找来一些亲戚、朋友到销售现场做“托儿”,在销售业绩示意图上伪装得一片红
红色标识代表已售单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