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武安市医院始建于 1945 年 8 月,是一所历史悠久的中、西医合并的大型综合医院。现址位于武安市中兴路 1378 号,建成于 1979年。该院承担着武安市人民就诊和邯郸市高等医学专科学校、武安市卫校、武安市成人进修学校的临床教学及全市各乡镇卫生院的技术指导任务,是全市医疗、教学、科研及预防保健中心,是武安市骨干医院之一。 武安市医院现占地面积18996m2,床位280张,经过几次改扩建仍然难以满足需要,病床床位数严重不足,看病难,住院难,手术难矛盾突出。既不能达到卫生部要求的服务功能,同时,也远远不能满足武安市人民的住院治疗需求。因此,武安市医院领导决定重新建设一个“功能适用、流程科学、安全卫生、经济合理、有利工作、方便生活”的综合性医院,对现有医院实施搬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务院第 253 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的有关规定以及邯郸市环境保护局要求,该项目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此,武安市医院于2004 年 11 月 24 日委托煤炭工业邯郸设计讨论院环保工程所承担该项工作。接受委托后,我们踏勘了拟建医院新址,考察了项目周围地区环境状况,并收集了相关资料。在此基础上,编制了《武安市医院异地整体搬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大纲》。在大纲的编制过程中得到了邯郸市环境保护局、武安市环境保护局的指导以及建设单位的密切配合,在此一并致谢。1 总论1.1 编制依据1.1.1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7)《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8)《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9)《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98)第 253 号令)10)《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国发(1996)31 号文11)《关于执行医疗机构污染物排放标准问题的通知》(环函[2025]197 号)12)《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国务院 2025—380 号令)13)《医院感染管理法律规范(试行)》14)《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15)国家危险废物名录16)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法律规范17)《医院排放污水余氯自动监测系统建设技术要求》18)《医院污水处理技术指南》19)《医疗废物分类目录》20)《河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1)《河北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