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间钢构机器平台加固施工合同发包方:焦作市方便面厂 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林州市太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焦作市方便面厂一车间与面机钢构平台加固施工
二、本工程承包施工内容:1、对整个平台结构进行加固,重点集中于机器承重部分
2、采纳物理化学方法对结构进行深度防腐除锈;然后做基本喷漆涂装
3、使用与原结构主次梁同型号钢材料进行背靠背焊接加固
4、打磨整理后做二次喷漆涂装
5、施工图纸显示得全部内容
三、合同价款:壹万陆仟元整(16000、00 元)
四、本合同付款方式:本工程没有预付款
工程结束验收合格,付至工程款得 95%,其余 5%为工程质量保证金,三年内如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返还
五、施工工期本工程自 2025 年 3 月 1 日开始进场施工,3 月 10 日结束
1、假如由于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推迟得延误,经甲方签证确认后,竣工相应时间进行延长
(1)额外得或附加得工程数量
(2)由甲方造成与延误、障碍、阻止
(3)不可抗力
(4)可能且出现得,但不就是乙方得过失或违约造成得
2、非技术原因,乙方不能按工期完成,每推迟一天,承担违约赔偿金1000 元
六、工程质量1、本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应严格根据现行国家或专业标准、法律规范与设计得要求及甲方根据合同发出得指令进行施工,保证质量,随时接受甲方代表检查,并为检查提供便利条件
乙方出现质量问题,按要求返工,并承担相应费用
返工后仍达不到约定条件,由乙方承担责任与费用,赔偿甲方有关损失,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赔偿金
2、隐蔽工程与中间验收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等中间验收部分,乙方自检合格后在 48 小时前通知甲方(包括乙方自检记录)
甲方 24 小时内应到现场验收,如有推迟,应12 小时前通知,推迟时间不超过 24 小时
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