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皇岛植物胶囊有限公司国内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为法律规范员工出差报销审批手续,有效控制差旅费用的支出,提高各类业务人员的办事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办理程序 1、出差人员必须事先填写“国内差旅费行程安排及经费预算表”,注明出差地点、事由、天数、所需资金,经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出差
2、出差人员借款需持批准后的“国内差旅费行程安排及经费预算表”,填写“借款单”,列明款项用途,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后,经财务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借款
3、出差人员回公司后,应形成出差完成情况书面报告,并向分管领导汇报,由分管领导考核结果,签署考核意见
4、审核人员根据“国内差旅费行程安排及经费预算表”和有效出差单据,按相关财务管理规定,进行审核,后由财务部部长、分管领导签批后,方可报销差旅费
5、凡与原出差申请单规定的地点、天数、人数、交通工具不符的差旅费不予报销,因特别原因或情况变化需改变路线、天数、人数、交通工具的,需经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方可报销
6、出差回公司应在五个工作日内报账,如逾期未报,按报销差旅费总额的 90%报销
7、出差时借款,本着“前账不清、后账不借”的原则,延误工作责任自负,特别情况由总经理特批,对各部门违反规定给予借款而造成账务混乱的,追究财务经办人及负责人的责任
二、费用标准(一)住宿标准与管理规定:1、住宿费标准(金额单位:元/天)地区/人员直辖市、深圳省会城市其它城市董事长、总经理(含副总经理,下同)实报实销总经理助理、工厂长、部长280240200其他人员220180140 2、住宿费管理规定①出差住宿费在规定的限额标准内凭票据报销;实际住宿费超过规定限额标准的部分自理,不予报销;低于规定标准的部分,将其差额的 40%作为补贴发给个人;一次出差期间同一驻地的住宿费可以打通计算
住宿费按自然天数扣减一天计算,因超时而增加的住宿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