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 公司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各单位、部门: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25〕82 号)、《重庆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 324 号)要求,为有效推动垃圾分类工作,促进企业绿色健康进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加强公司各部门和所属各单位垃圾分类法律规范化工作,2025 年 11 月30 日前实现办公区域、生产区域全面推行垃圾分类工作,员工对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知晓率、参加率达到 1%。生活垃圾实现准确分类投放、暂存,与各类垃圾回收单位按分类进行有效衔接,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并形成长效机制。二、工作任务(一)全面发动,开展宣传培训1. 开展阵地宣传。各单位要在宣传栏张贴垃圾分类宣传海报;公司综合管理部组织印制垃圾分类宣传手册,并发放到每名员工;各单位负责清洁管理的部门(以下简称责任部门)要组织专项学习培训,确保每名员工充分认识垃圾分类工作的紧迫性、重要性和必要性,明确垃圾分类的目的、意义,普及垃圾分类怎么分、如何分,并引导人人参加分类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2. 拓宽宣传领域。充分发挥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作用,结合党员活动、工会活动、团员活动等,发挥党员志愿者、青年志愿者、巾帼志愿者的模范先锋作用,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带头做好垃圾分类的实践者、宣传员、督导员,引导身边的人参加垃圾分类规划化工作。各单位应将垃圾分类的宣传纳入基层党建、团建等活动中。3. 巩固宣传成果。各单位责任部门应不定期开展垃圾分类应知应会测试,鼓舞开展垃圾分类相关的趣味活动,提升并巩固员工的垃圾分类意识和知识。(二)落实责任,合理配置分类设施1. 各单位、部门原有的生活垃圾收集容器可以利用的,应根据四分类(可回收物、易腐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完善并法律规范标志标识,根据实际情况增设或更换法律规范的分类垃圾桶。2. 各单位负责对本单位的办公场所和生产场所规划分类垃圾桶的设置。3. 各单位、部门办公室内已经配备了塑料垃圾桶的,根据实际情况可暂不取消,但只能投放可回收垃圾。4. 各分类垃圾桶必须有密封盖、防渗漏、防蝇、防鼠、并便于搬运、不得外露外泄。(三)先分类、后清运各单位要明确分类收集、分类运输的工作职责,严禁先分后混。各单位责任部门要指导保洁人员对垃圾进行分类收集,法律规范分类暂存点,联系并明确易腐垃圾运输单位,可回收物定期让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