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 市 企 业 章 程 指 导(2025 年修订)目 录第一章 总 则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第三章 股 份第一节 股份发行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第三节 股份转让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第一节 股 东第二节 股东大会一般要求旳第三节 股东大会召集旳第四节 股东大会提案与告知旳第五节 股东大会召开旳第六节 股东大会表决和决策旳第五章 董事会第一节 董 事第二节 董事会第六章 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第七章 监事会第一节 监 事第二节 监事会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第二节 内部审计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聘任旳第九章 告知和公告第一节 通 知第二节 公 告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第十二章 附 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维护企业、股东和债权人正当权益,法旳律规范企业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旳(如下简称《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如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要求,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企业系根据【法规名称】和其他有关要求成立股份有限企业(如下简称企业)。旳企业【设置方式】设置;在【企业登记机关所在地名】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营业执照号码】。注释:依法律、行政法规要求,企业设置必须报经同意,应该阐明同意机关和同意文件名称。旳第三条 企业于【批/核准日期】经【批/核准机关全称】批/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一般股【股份数额】股,于【上市日期】在【证券交易所全称】上市。企业于【批/核准日期】经【批/核准机关全称】批/核准,发行优先股【股份数额】股,于【上市日期】在【证券交易所全称】上市。企业向境外投资人发行以外币认购而且在旳境内上市境内上市外资股为【股份数额】,于【上市日旳期】在【证券交易所全称】上市。注释:本指导所称优先股,是指根据《企业法》,在一般要求一般种类股份之外,另行要求其他种类股份,其旳旳股份持有人优先于一般股股东分配企业利润和剩余财产,但参加企业决策管理等权利受到限制。没有发行(或拟发行)优先股或者境内上市外资股企旳业,无需就本条有关优先股或者境内上市外资股内容作出旳阐明。如下同。第四条 企业注册名称:【中文全称】【英文全称】第 五 条 企 业 住 所 : 【 企 业 住 所 地 址 全 称 , 邮 政 编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