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老师职业道德考核实施办法为加强老师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老师评价机制,提高老师的职业道德水平,依据《老师法》《末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老师职业道德法律规范》,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法律规范老师职业道德行为和全面提高老师素养为目的,健全老师职业道德考核制度,完善老师职业行为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引导老师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进一步提高我校老师职业道德水平,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素养优良、人民满意的老师队伍
二、考核内容和标准师德考核主要内容:(一)爱国守法1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老师职责权利
坚持正确舆论导向,不得有违反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不在互联网等媒体上发布有违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的言论
依法执教,尊重、保护学生的受教育权利,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阻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不得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毁损学校声誉
(二)爱岗敬业4
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尊重自己的职业选择,热爱教育,热爱学校,热爱学生
仔细履行岗位职责,勤奋工作,敬业乐业,不对本职工作敷衍塞责,不在工作时间从事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
服从学校工作安排,仔细执行教学计划,自觉遵守教学法律规范,精心备课上课,仔细批改作业,仔细辅导学生,积极承担班主任工作和教科研任务,严禁随意调课或私自找人代课
(三)关爱学生7
关怀爱护学生,平等公正对待每一个学生,构建尊重、关爱、民主的新型师生关系
注重学生的个性进展,正视学生差异,对学生耐心、细致、严慈相济、平等沟通,做学生的良师益友
尊重学生人格,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偏袒、讽刺挖苦、卑视学生,主动关怀、帮助品行有问题、学习有困难的学生
保护学生安全,关怀学生身心健康,维护学生权益,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其他侵犯学生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