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储合同的详细解释 【定义】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
【合同生效时间】仓储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特别物品的储存】储存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或者易变质物品,存货人应当说明该物品的性质,提供有关资料
存货人违反前款规定的,保管人可以拒收仓储物,也可以实行相应措施以避开损失的发生,因此产生的费用由存货人承担
保管人储存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应当具备相应的保管条件
【入库仓储物的验收】保管人应当根据约定对入库仓储物进行验收
保管人验收时发现入库仓储物与约定不符合的,应当及时通知存货人
保管人验收后,发生仓储物的品种、数量、质量不符合约定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仓单的交付】存货人交付仓储物的,保管人应当给付仓单
【仓单的内容】保管人应当在仓单上签字或者盖章
仓单包括下列事项: (一)存货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仓储物的品种、数量、质量、包装、件数和标记; (三)仓储物的损耗标准; (四)储存场所; (五)储存期间; (六)仓储费; (七)仓储物已经办理保险的,其保险金额、期间以及保险人的名称; (八)填发人、填发地和填发日期
【仓单的性质】仓单是提取仓储物的凭证
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在仓单上背书并经保管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可以转让提取仓储物的权利
【存货人、仓单持有人的检查和提取样品权利】保管人根据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的要求,应当同意其检查仓储物或者提取样品
【保管人的通知义务】保管人对入库仓储物发现有变质或者其他损坏的,应当及时通知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
【保管人对入库仓储物的处置权】保管人对入库仓储物发现有变质或者其他损坏,危及其他仓储物的安全和正常保管的,应当催告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作出必要的处置
因情况紧急,保管人可以作出必要的处置,但事后应当将该情况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