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耕地情况调研报告 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中华民族生存进展。必须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放在工业化、现代化进展战略的突出位置,落实到每个单位、每个家庭。”在报告的“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进展”中,总书记强调要“严格保护耕地”、“保护土地”、“节约土地”。我们必须深刻领悟、全面贯彻落实上述重要精神,更加自觉更加主动地严格保护耕地,保障经济又好又快进展。结合浠水实际,我们认为,必须正确处理经济进展和耕地保护的几个关系。 一、保护耕地与保障进展的关系 保护耕地与保障进展是一个永恒的话题,二者之间相辅相成,是辩证统一的关系。土地是民生之本、进展之基。耕地事关农业经济可持续进展,事关国家的粮食安全、经济安全,甚至关系政治安全。进展,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对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动社会主义现代化,具有决定性的意义;保障进展就是为经济社会进展提供土地资源支撑。人多地少,既是我们的国情,也是县情。我国在不到 10%的耕地上承载着世界 22%的人口,有限的耕地资源还在大量减少,年度全国土地变更调查显示,截至年 10 月 31 日,我国现有耕地亿亩,人均亩,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 40%,而且耕地后备资源严重不足。耕地资源短缺的矛盾越来越突出,已经影响到经济的可持续进展。从我县情况看,形势也很严峻。全县人均耕地不足亩,是全国 666 个人均耕地低于联合国粮农组织确定的亩警戒线的县、市之一,保护耕地和保障进展的任务更加紧迫而又繁重。 保护耕地就是保护我们的生命线。耕地的稀缺性和不可再生性决定了必须严格加以保护。党中央、国务院一贯重视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工作,以来,中央多次强调要实行世界上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来保护耕地。年,国务院下发了国发[]28 号文件——《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并明确国土资源部门将土地管理纳入宏观调控范畴;年,国务院发出国发[]31 号文件——《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还以国家名义设立土地督察制度;年 3 月,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一定要守住全国耕地不少于 18 亿亩这条红线”;9 月 13 日,国土资源部推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土地执法百日行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 9 月17 日上午进行了“百日行动”新闻发布会。近两年来,中央重拳出击地方政府土地违法行为,严厉问责高官,凸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