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协议甲方:江苏风驰广告传媒有限公司乙方:江苏东南边贸集市 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合作,携手共赢为原则,共同投资开发江苏公交车视频广告业务,共同达成以下协议|:1
投资项目:江苏公交车车载视频播放器2
投资成本:视频播放器安装成本,公交车租赁成本3
成本核算:安装成本:3200*57=182400 元;公交车租赁成本:700*57=40000 元,总成本:222400 元
投资比例:甲方投资占股 60%,乙方投资占股 40%
出资额:甲方出资:222400*60%=133440 元, 乙方出资:222400*40%=88960 元
由于公交车租赁费用每年根据 10%进行递增,甲乙双方根据投资比例每年进行相应出资
投资合作期限为:10 年
权利和义务:甲方独立开展经营业务,有权进行价格调整,乙方有权对甲方经营情况和财务情况进行监督,对甲方经营情况提出建议,整改等
投资分红:根据每四个季度分红一次为原则,甲方每四个季度经营的公交车视频业根据净利润进行分红
投资退股: 甲乙双方在项目正常经营中根据不可退股为原则,甲方和乙方均不可退股
办公场地租赁合同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办公场所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并签订租赁合同如下:一、出租办公场所情况甲方租赁给乙方的办公场所坐落在重庆北部新区星光五路 8 号 19 楼,建筑面积为 300 平方米
(甲方办公场地的一半)
二、合租期限:1、租期自 2025 年 9 月 11 日起,至 2025 年 3 月 10 日止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办公场所,乙方应如期归还,乙方需继续承租的,应于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三、租金:甲乙双方约定,上述办公场所租金为 100000 元(大写:壹拾万元整)
一次性交清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