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及持证上岗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依法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资格证的管理,建立良好的安全生产秩序,保证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促使其掌握安全生产技术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术素养防范事故的能力,实现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及持证上岗管理制度3、引用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3 号)《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44 号)《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30 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安委[2025]10 号)《水利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安全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水安监[2025]88 号)4、术语和定义4
1 职工:指公司工作人员,包括正式在编人员、合同工以及劳务派遣人员
2 外来人员:指来公司指导工作、上级主管部门检查工作、外来单位参观学习等人员
3 实习人员:指其他单位到公司进行学习、培训相关业务的人员
4 相关方:指来公司管理范围内从事施工作业的人员,包括劳务分包人员、为单位设备或设施维修、检测人员或团体
5 三级安全教育:指公司级、部门级、班组级安全教育,第一级由公司技术质安部组织,第二级由部室分管领导组织,第三级由项目部负责组织
1 主要管理部门及人员技术质安部负责公司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制定公司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2 技术质安部职责5
1 将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公司教育培训年度计划,编制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2 保证所需师资、培训教材资料、教育培训场地和资金的落实
3 负责识别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需求,并以正式文件颁发至各单位
4 组织实施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监督各部室安全教育培训按计划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