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的定义和分类(3 页)Good is good, but better carries it.精益求精,善益求善。化妆品的定义和分类一:定义接触化妆品的人越来越多,化妆品的接触面越来越广。但是究竟什么是化妆品,都包括那些品类,许多消费者是不清楚的。根据国函(89)62 号“关于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二条所规定的化妆品的定义,“是指以涂擦、喷洒或者其他类似的方法,散布于人体表面任何部位(皮肤、毛发、指甲、口唇)以达到清洁、消除不良气味、护肤、美容和修饰目的的日用化学工业品。”这是我国当前对化妆品的法定定义。据此化妆品的主要作用可概括为: (一)清洁作用: 用于去除面部、皮肤和毛发的污垢,如清洁霜(包括蜜、水、面膜等)、磨面膏、各种浴液、香波、护发素、洗面奶、干洗乳液等。 (二)护肤作用: 保护面部,使皮肤柔润、光滑或能够御寒和防晒。这类化妆品如各种润肤膏霜,蜜,香脂,冷霜,防裂音,防晒霜,甘油壶等。 (三)营养作用: 营养面部、皮肤,以保持皮肤角质层的含水量,延缓皮肤衰老。这类化妆品如添加含氨基 酸、维生素、微量元素、生物活性体的各种添加剂(如胶原、人参、芦荟、透明质酸、SOD、有机锗)于雪花膏的各种营养霜。 (四)美容作用: 美化面部、皮肤及毛发或散发香气。这类化妆品如粉底霜、香粉、粉饼、胭脂、唇膏、眉 笔、眼线笔、眼影粉饼、睫毛膏,指甲油、香水、古龙水、发油、发乳、摩丝、喷雾发胶、染发剂、烫发剂等。 (五)特别作用: 这是一类介于药品和化妆品之间的产品,具有特别功效,在我国称为特别用途化妆品,如扶斑霜、除臭剂、脱毛膏、健美苗条霜等。二:分类我国化妆品工业大进展是最近几年的事,可以说方兴未艾。由于化妆品行业经济效益较好,因此许多商品都愿以化妆品形式出现,但是却混淆了与药品、洗涤用品以及与卫生保健用品的界限。在美国、日本、药品与化妆品的界限非常清楚。凡有治疗效果的就是药品,用于美容护肤的是化妆品。化妆品不得像药品那样宣传疗效,规定很严格。我国也有明文规定,要求化妆品不得宣传医疗作用。 化妆品的花色品种繁多,我国尚未明确分类法。其他国家分类方法也不尽一致。有按使用目的分类的,有按使用部位分类的,有按剂型分类的,也有按消费者年龄、性别分类的。现分述如下: (一)按使用目的分类 清洁化妆品 用以洗净皮肤、毛发的化妆品。这类化妆品如清洁霜、洗面奶、浴剂、洗发护发剂、剃须膏等。 基础化妆品 化妆前,对面部头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