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粪池清理承包合同甲 方: 乙 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公平、公正、平等、自愿的原则下,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将院区及家属区的化粪池清理事项承包给乙方,为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与义务,现达成如下条款:一、 承包项目:乙方负责甲方南北院区及家属区的化粪池清掏工作;化粪池内清理的污水、粪渣由乙方清运出医院并妥善处理
如乙方处理不当,造成环境污染、人身损害等事故,由乙方全部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二、 服务标准:1、乙方每年根据实际情况对甲方的化粪池清理 1~3 次,临时需要清理时由甲方通知
甲方对乙方工作不定期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乙方应当无条件进行整改
2、乙方须确保医院内所有化粪池不外溢,粪池进出管道畅通无阻,如出现化粪池污水外溢、管道堵塞等异常情况,乙方须在 2 小时内到达处理
3、乙方在清理过程中,如给甲方环境造成破坏,乙方负责赔偿或恢复原状
4、乙方在清理过程中,应当实行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毒气损害、人身损害、损坏物品等意外发生;不得影响医院的正常经营
三、 承包时间:承包期共三年,从 2025 年 8 月 20 日起至 2025 年 8 月 19 日止
四、承包费用:甲方向乙方支付清理费:第一年壹拾万元整(¥ ),第二年壹拾壹万元整(¥ ),第三年壹拾万贰元整(¥ ),三年共计叁拾叁万元整(¥ )
五、付款方式:合同签署后,乙方根据甲方现场情况自行安排清理时间
一年清理一次,则清理完毕验收合格后合同年底付清当年款项;一年清理二次则按二次支付当年款项
付款前乙方提供正规发票
六、 甲方权利与义务: 1、 获得乙方清理化粪池、处理粪渣的服务
2、 向乙方免费提供清运工作过程当中的水、电
3、 有权对工作质量、安全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并要求乙方改正
4、 根据合同按时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
七、 乙方权利与义务:1、根据合同按时向甲方收取承包的服务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