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 2025 年《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新旧衔接规定一问一答北京人事考试网:初级会计职称考试中公会计 2025 年 8 月份北京市会计从业资格补考面授课程表初级会计职称学员沟通群:263318022;中级职称学员沟通群:235999895;会计从业资格学员沟通群 257539115、197446838;注册会计师学员沟通群:263318738 2025 年 12 月 10 日,财政部印发了《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73 号,以下简称 73 号令),自 2025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6 号,以下简称 26 号令)同时废止
为确保 73 号令有效贯彻实施,实现新旧管理办法平稳过渡,2025 年 3 月 11 日,财政部印发了《新旧〈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有关衔接规定》(财会〔2025〕3 号,以下简称《新旧衔接规定》)
日前,财政部会计司有关负责人就制定发布《新旧衔接规定》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请谈一谈《新旧衔接规定》的出台背景和制定过程
答:对 26 号令进行修订是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工作中的一件大事,是应对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面临新形势的迫切需要,是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实行的重要举措
修订后发布的 73 号令结合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工作的实践创新,在许多方面进行了相应调整和完善
例如,考试各科目实行无纸化考试、考试各科目应当一次性通过、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领取程序适当简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实行 6 年定期换证制度等
其中的部分内容,有的涉及到会计从业资格考生或会计人员,有的涉及会计管理机构
因此,通过制定发布《新旧衔接规定》,对有关的内容做出明确规定,是贯彻“以人为本”、“便民利民”的务实举措,体现了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工作理念,能够指导会计管理机构做好相关工作,更好地维护会计从业资格考生或会计人员的利益
财政部高度重视《新旧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