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风险管理控制程序制:核:准:实施日期:医疗器械风险管理控制程序1 目的规定公司医疗器械风险管理方针、风险可接收准则和风险管理过程要求,法律规范公 司医疗器械风险管理活动,确保医疗器械产品使用安全。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医疗器械的风险管理(以下简称:风险管理)。3 职责3. 1 常务总经理a)制定公司风险管理方针;b)为风险管理活动配备充分的资源和有资格能胜任的人员;c)主持公司风险管理评审,评价公司风险管理活动的适宜性,以确保风险管理过程持续有效;3.2 副总经理a)确保公司风险管理制度的建立、实施和保持;b)对本单位风险管理过程的实施和效果进行监督;b)主持评审产品的风险管理过程;c)批准风险管理计划;d)批准产品风险管理报告。3.4 技术部a)制定《医疗器械风险管理计划》(以下简称:风险管理计划);b)组织风险管理小组实施风险管理活动;c)跟踪相关活动,包括生产和生产后信息;d)对涉及重大风险的评价和措施,可直接向技术部经理汇报;e)组织风险管理过程评审,编写风险管理报告;f)整理风险管理文档,确保风险管理文档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3.7 风险管理小组所有新产品设计开发项目都应成立风险管理小组。风险管理小组以设计开发项目 组成员为基础,根据需要可邀请制造、检验、服务和临床人员参加。a)对产品进行风险分析、风险评价;b)分析、制定风险控制措施;c)实施、记录和验证风险控制措施;d)对剩余风险、是否产生新的风险、风险控制的完整性以及综合剩余风险的可 接受性进行评价;e)建立和保存必要的风险管理文档;f)参加风险管理过程的评价。3.7 产品负责人对已上市产品,应指定一名技术人员,负责产品的风险管理(简称“产品负责人”), 其职责如下:a)收集产品生产和生产后信息;b)对收集到的信息进行评价,对与安全性相关的信息评价是否有新的或不可接 受的风险出现;c)对不可接受的风险实行适当的控制措施,将风险降低到可接受的水平;d)更新风险管理报告。4 管理要求4.1 公司风险管理方针a)对所有医疗器械进行风险管理,只有全部剩余风险和综合剩余风险符合公司可 接受性准则(4.2),并未产生新的危害;或产生新的危害通过进一步实行控制 措施又符合可接收准则的产品,才可接受;b)对不能估量损害发生概率的风险,应根据损害的性质评价风险:假如估量损害 的严重度是可忽略的,则风险是可以接受的;对于能产生严重后果的风险,必 须实行降低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