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师定期考核制度为加强我院医师管理,法律规范我院医师职业行为,提高医疗质量和保证医疗安全,根据卫生部及省卫生厅相关文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我院医师定期考核管理的规定,现公布如下:第一条考核组织
一、为加强我院医师定期考核的管理工作,医院成立专门的考核领导小组及考核委员会
考核领导小组负责拟定我院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制度,并对考核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保证考核工作法律规范进行
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要负责落实考核工作制度,建立、管理我院医师考核档案及考核工作的日常事务
考核委员会主要协助考核领导小组及考核办公室完成各项考核内容的测评工作
二、考核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院长成员:书记、业务副院长、副院长考核委员会成员:各专业科室主任及医务科考核办公室暂设在医务科
第二条考核对象及周期一、考核对象
凡取得助理执业医师、执业医师、资格的我院在岗医师都必须参加考核
医师定期考核每两年为一个周期
我院将根据省市卫健部门通知参加考核
第三条考核内容及方式
医师定期考核分为三个部分:工作成绩考核、职业道德评定和业务水平的测定
一、工作成绩考核内容包括:医师执业过程中,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考核期内完成工作数量、质量和政府指令性工作情况
主要参照各科室工作任务,及医师完成工作的质量以及医师年终考核情况进行考核
凡有一次年终考核不合格者,视为该周期内工作成绩考核不合格
二、职业道德评定内容包括:医师执业中坚持救死扶伤,“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以及医德医风、医患关系、团结协作、依法执业情况等
主要参照医院年度医德考评结果
凡有一次考评不合格者视为该周期内职业道德评定不合格
三、业务水平测评内容包括:医师掌握医疗卫生管理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水平;开展“三基三严”培训,应用本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学习和掌握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的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