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作业领导带班制度1.目的为了加强领导干部危险作业管理,强化危险施工现场管理,落实“解决问题在危险施工、工作重点在现场”工作要求,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根据《关于进 一 步 加 强 企 业 安 全 生 产 工 作 》 ( 国 发 [] 号 ) 及 上 级 其 它 有 关 文 件 要求,结合我标段实际,特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公司及各项目部。3. 引用文件3.1《〈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_____》3.2《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法律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3.3《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四.管理职责公司及项目部在进行危险作业时,由企业负责人或项目部负责人进行施工现场带班作业。4.2 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是落实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的第一责任人,对落实带班制度全面负责。项目经理是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落实带班生产制度全面负责。公司安全部和项目安全管理人员协助领导制定相应的领导带班计划,对领导带班记录等归档管理。公司施工过程中的危险作业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和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汇通进行辨识。五.内容及要求5.1 —般规定5.1. 1 带班人员范围: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各项工序负责工程师等。5.1. 2 带班次数:由项目经理组织带头,对危险作业自始至终轮流带班。带班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危险作业带班工作计划的安排,特别情况不能带班的,必须提前与其他带班人员协商调换,确保每班至少有一名领导带班,并履行请假手续,报项目经理批准,同时将实际带班人员姓名报项目部。带班人员时间:自工人出工至收工止。危险作业前由项目部制定带班人员的带班日期、班次进行安排,并发给每一个带班人员,以便带班人员安排好日常工作。5.2 带班人员职责5.2.1 检查危险作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及各级领导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及时发现和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严禁违章指挥,严禁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遇到险情时,立即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组织涉险区域人员及时、有序撤离到安全地点。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全面掌握当班危险施工的安全生产状况。正常生产情况下,根据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决策程序指挥、协调危险施工安全生产,不得替代现场队长、班组长的指挥,不得随意更改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等。5.2.5 检查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安全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