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性较大工程监理制度一、目的1、 为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 综 合 治 理 ” 的 方 针 , 坚 持 以 人 为 本 的 , 加 强 项 目 部 安 全 生 产 工 作 的 控 制能力和事故预防能力,实现监理部辖监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从被动防范向源头管理转变,特制定本规定
2、 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或临时生产、搬运、使用或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3、 根据工作需要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责任制度,明确各监理工程师和有关监理人员对重大危险源日常安全管理与监控职责,制定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实施方案
4、 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分项分部工程,实施工序专项监理控制专项过程旁站管理
二重大危险源监控评估1、 对项目部进场重要的设备、设施以及生产过程中的工艺参数、危险物质进行定期检测,督促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评估监控的日常管理体系
2、 督促标段建立重大危险源档案,重大危险源档案应包括:(一) 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二) 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三) 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实施方案;(四) 重大危险源监控检查表;(五) 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和演练方案;3、 督促标段每年至少对重大危险源进行一次安全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
4、 各项目的安全评估工作应依据交通部公路桥隧工程《安全评价管理办法及指南》由公司、项目技术总工及安全工程师主持进行,或者委托具备安全评价资格的评价机构进行
5、 安全评估报告应包括(一) 安全评估的主要依据;(二) 重大危险源的基本情况;(三) 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四) 可能发生的事故种类及严重程度;(五) 重大危险源等级;(六) 防范事故的对策措施;(七) 应急救援预案的评价;(八) 评估结论与建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