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电机组并网安全性评价的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电力安全监督管理,法律规范发电机组并 wang 安全性评价(以下简称并 wang 安评)行为,保障发电机组安全可靠并 wang 运行,确保电力系统安全稳定,根据《电力监管条例》 《电 wang 运行规则试行)》,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并 wang 运行的单机容量 50 兆瓦及以上的水电机组含抽水蓄能机组)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1 兆瓦及以上的火电机组,核电机组,5 千瓦及以上的风力发电机组 其它并 wang 运行的发电机组参照执行第三条新建改建和扩建发电机组在进入商业运营前应当通过并 wang 安评已投入运行的并 wang 发电机组应当定期进行并 wang 安评,周期一般不超过 5 年第四条并 wang 安评工作的主要程序如下:(一)电力监管机构编制辖区内并 wang 安评工作计划;(二)发电企业在自查自评满足评价标准的基础上,提出并 wang 安评申请;三)发电企业自主选择具有相应资质并符合规定要求的安全评价中介机构(以下简称中介机构;四)电力监管机构审核中介机构派出的并 wang 安评人员资格;五)并 wang 安评人员进行现场查评,中价机构提出并 wang 安评报告;六)电力监管机构组织评审并 wang 安评报告,公布并 wang 安评结论第五条并 wang 安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一)涉 wang 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二)电气主接线系统及厂站用电系统;三)发电机组励磁 调速系统;四)发电机组自动发电控制自动电压控制一次调频功能;五)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电力通信直流系统;六)二次系统安全防护;七)对电 wang 安全稳定运行有直接影响的电厂其它设备及系统第六条并 wang 安评应当坚持”谁评价 谁负责""谁评审 谁负责”和”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做到科学 公正 客观第七条电力监管机构根据并 wang 发电机组的电力调度关系,负责组织辖区内并 wang 发电机组的并 wang 安评工作,并履行以下监督管理职责:(一)组织制定并 wang 安评的相关管理办法和标准;(二)审查并公布符合并 wang 安评要求的中介机构名单;三)监督中介机构的并 wang 安评工作,协调解决并 wang 安评中的问题;四)监督检查发电企业的并 wang 安评工作第八条发电企业应当根据以下要求开展并 wang 安评工作:(一)根据并 wang 安评标准进行自查自评和整改工作;(二)按有关规定向电力监管机构提交并 wang 安评申请;三)选择符合要求的中介机构开展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