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电站巡回检查制度巡视检查制度是保证设备正常安全运行的有效制度
应按设备的实际位置确定科学的,合理的巡视检查路线,巡视应按规定的时间、路线流程进行,仔细地巡视设备、以便及时发现缺陷和异常情况
为保证运行和备用设备的完好,定期进行有关设备的试验、切换,是监视设备是否正常的一项行之有效措施,必须按期、按规定要求进行
一、巡视检查根据范围、重点和周期的不同可分为:交接班巡视;特别巡视;夜间熄灯巡视;全站值班员巡视
交接班巡视:是在交接班时,对上一班变动、操作、工作过的一、二次设备、自动化设备等新发现的设备缺陷及带严重缺陷运行的设备的现场进行核对性巡视检查
正常巡视:正常巡视每班至少一次,时间宜在日班 14: 左右,夜班的20: 左右
正常巡视检查应按变电站现场运行规程中制定的检查项目(内容)进行
设备巡视后,应将巡视情况记入运行日志
特别巡视:遇有下列情况,应进行特别巡视:1)过负荷时;2)有重要缺陷设备的;3)新安装投运和大修后投运的设备;4)恶劣气候情况是时,如大风、大雾、雷雨、冰雪、高温等;5)事故跳闸后
夜间熄灯巡视:每周至少一次,重点检查各电气连接点的发热情况和电气设备外绝缘的放电情况
二、全站巡视由在地站长带领,每月巡视一次,主要是对全站运行设备状况进行全面巡视和对现存缺陷进行会诊性巡视检查
三、巡视检查应遵守的规定:1
巡视高压设备的人员应经考试合格后,由单位领导批准;2
巡视高压设备时,人体与带电导体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规程规定;3
必须戴安全帽,必要时带护目镜按设备巡视路线进行巡视
防止漏巡;4
进出高压室内巡视时,应随手将门关好,以防小动物进入室内
每次巡视后,应将查得的缺陷立即记录在设备缺陷记录薄中,并按要求上报
单人巡视时,必须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中的有关规定
巡 视检查时,应按“巡视路线图”进行
变电站巡回检查制度(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