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⑵(成片开发土地出让合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出让方:中华人民共和国下简称甲方);受让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外商投资开发经营成片土地暂行管理办法》和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第二条甲方依据法律和本合同规定出让土地使用权,土地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地下资源埋藏物均不在土地使用权出让范围第三条乙方根据本合同受让的土地使用权在使用年限内可以转让出租抵押或用于其他经济活动,其合法权益受到国家法律保护;但不得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所不允许的活动乙方负有依法合理开发利用保护土地的义务第二章定义第四条本合同所使用的特定词语定义如下:1. “地块”指本合同项下甲方向乙方出让土地使用权的范围,即本合同第五条界定的范总体规划3. “成片开发规划”指依据总体规划编制的,经中国政府批准的在受让土地使用权范围内各项建设的具体布置安排,以及开发后土地利用方案4. “公用设施”指依照成片开发规划对地块进行综合性的开发建设,建成的供排水供电供热道路通信等供公共使用的设施第三章出让地块的范围面积和年限第五条甲方出让给乙方的地块位于(见附件地块地理第七条 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年;自取得该地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之日起算第四章土地用途第八条本合同项下的出让地块根据批准的总体规划是建立一个以开办和经营工业项目(建设项目)为主的工业区(综合区),亦准许 %用地开办一些与之相配套的生产和生活服务设施(注:根据具体情况定)第九条本合同附件《土地使用条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乙方同意按《土地使用条件》使用土地第十条在出让期限内,如需改变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条件》,应当取得甲方同意,依照有关规定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并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第五章土地费用及支付第十一条乙方同意按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费乙方向第三方转让时的土地增值税以及国家有关土地的税(费)第十二条 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每平方米元人民币,总额为元人民币省咱治区直辖市)市(县)土地管理局(以(以下简称乙方);2. “总体规划”指经中国政府批准的开发区域的土地利用和开发建设位置,略)第六条第五条所指地块总面积为平方米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