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方案根据《绿色生活创建行动总体方案》和《关于印发<节约型机 关创建行动方案〉的通知》及《关于做好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有关 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牢固树立绿色进展理念,坚持科学法律规范、务 实管用、循序渐进的原则,把提高各级机关创建的积极性、主动性 作为着力点,以降低能耗、提高能效、厉行节约为目标,加强机关 制度建设,提高科学管理能力,引导干部职工养成简约适度、绿色 低碳的生活和工作方式,充分发挥机关示范表率作用。(二)创建对象。县级及以上机关为创建对象。本通知所指机 关包括: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 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三)创建目标。到 2025 年,力争全区 70%左右的县级及以 上机关创建达标,建成节约型机关。其中,2025 年力争完成 30% 左右、2025 年力争完成 50%左右、2025 年力争完成 70%左右, 城区、市和县均按此进度推动。二、创建内容(一)强化目标管理。加强节能管理,实行有效措施节约能源 资源,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强化节约能源资源目标管理,努力 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各类节约能源资源目标任务。(二)完善制度体系。坚持实事求是、改革创新,建立健全节 约能源资源管理制度,构建系统完备、科学法律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 体系;明确负责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的管理机构和工作职责,设置能 源资源管理岗位;实行能源资源消耗分户、分区、分项计量,建立 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台账,做好分析和公示。(三)推行绿色办公。加强日常管理,形成绿色办公习惯,高 效合理利用电子办公设备,推动无纸化办公,严格控制办公用品申 领,提高办公用品及各类耗材利用率。充分采纳自然采光、自然通 风,合理设置空调温度,带头践行绿色出行。加大绿色采购力度, 提高节能、节水、环保、再生、资源综合利用等绿色产品采购比例, 更新公务用车尽量优先采购新能源汽车。(四)实行生活垃圾分类。充分发挥机关示范表率作用,加快 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行有效措施,推动机关生活垃圾减量化、 资源化、无害化,严格源头控制,使用循环再生办公用品,限制使 用一次性办公用品,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加强垃圾 分类推广指导,做好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建立垃圾清运台账, 积极促进垃圾分类收运、分类处理,科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