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南京发电厂消防安全责任制第一节 消防安全责任制度 一、依据《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的要求,电力企业应当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二、厂部设防火委员会,由厂长任主任,生产副厂长为第一副主任,其他厂领导为副主任,各部室、各公司行政主管为委员。厂防火安全委员会的具体办事机构设在安监部。 三、各部室、各公司设防火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由各部室、各公司防火责任人任组长,并设有兼职防火员(由安全员兼任)具体负责消防工作。 四、厂消防安全实行三级管理1、一级消防安全管理,以厂长(法人代表)为第一责任人,全权负责消防管理工作,生产副厂长主管日常消防管理工作,其他厂领导做好分管范围以内的消防管理工作。2、二级消防安全管理,以各部室、公司、运转值主管为第一责任人,全权负责本部门的消防管理工作。3、三级消防安全管理,以各班班组长为本班组消防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全权负责本班组的消防管理工作。4、各级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人,必须要把消防安全工作与本部门的生产经营相结合,做到五同时(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使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达到常常化、制度化、标准化、群众化。5、各部门要有健全的义务消防队,各班组、岗位要有义务消防员,一般部位义务消防员按所在部门员工总数 10%配备,重点防火部位员工必须 100%是义务消防队员。6、义务消防队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熟悉消防常识,了解本部门消防器材、设施的分布,掌握各类灭火器材的运用和初起火灾的扑救,一般义务消防员男性在 40 周岁以下,女性在 35 周岁以下。 第二节 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 一、厂长是企业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消防安全工作全权负责。消防责任人应履行下列职责: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2、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科研、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3、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4、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章程;5、组织防火检查,监督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快速进行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6、依据消防法规的有关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7、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