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南京发电厂特种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大型起重机械的全面管理,确保起重机械的安全使用,特制定本项规定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起重机械”是指使用的吊车、行车吊、高架车、叉车、升降机、卷扬机、机动绞磨、提升装置、电梯、牵张设备等
“大型起重机械”指 20t 及以上吊车、5t 及以上行车以及牵张设备等
第二章 起重作业安全章程规定第三条 新购和在用的大型起重机械必须是具备设计许可证的单位设计,具备制造许可证的单位制造,并具备“起重机械安全技术监督检验合格证书”的产品;起重机械的相关资料提交安监部备案
新购的大型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必须依据产品说明书等有关技术资料(外文资料须及时译成中文)以及国标起重机安全规程等规定,制定针对本起重机的安全操作和保养制度并组织学习贯彻,在此之前不得使用
第四条 大型起重机械,按集中管理、统一调度、专业维修的原则,以保证大型起重机械的使用安全
第五条 对起重机械的技术情况、维修保养、安全操作和执行制度的情况,实行监督管理和考核
各单位的领导和操作人员,要接受检查,对提出来的问题,要在限期内认真解决
第六条 使用单位的负责人,对起重机械的完好,可靠、安全负全部责任,明确操作、指挥、维修、监护的岗位责任
日常机务管理要设置专职机械员,大型起重机械实行机长负责制,机长负责起重机的全面工作,并组织做好检查、保养、润滑、记录、监测等工作
大型起重机械必须配备专职技术人员负责技术工作
第七条 起重机械要严格执行定人、定机、定岗位制度,起重机械调动时,应当执行机调人随的有关规定,并且使用、保养、维修等有关资料必须要随机调动
第八条 起重机械操作人员,必须经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经定机任命后才具备操作权力
操作人员不仅要熟悉安全操作章程,还必须掌握机械的性能、结构、原理和用途
必须严格根据《安全技术操作规定》、《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