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米购销合同甲方:重庆市九龙山米业有限责任公司乙方:开县黄桷树食品超市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惠、互利、共同进展的原则,就大米购销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合同期限自 2014 年 8 月 29 日起至 2015 年 8 月 28 日止;二、产品名称:品种和数量、单价、规格、型号1、产品名称:大米(籼米);2、品种:九龙山大米3、单价:暂定 4
25 元/kg,以后每季度随市场行情变化而变化
4、规格型号:5kg/袋/、10kg/袋、25kg/袋5、产品数量:依据实际数量三、产品的等级、质量、标准和检验方法 产品的等级:一级,保证袋装大米符合国家标准 GB1354-2025;假如是农户供应的散装大米,保证大米无农药、无污染、优质、安全、卫生
四、产品送货标准甲方提供小样品两份,每袋 5kg,双方认可后签字封存,双方各持一份样品,乙方凭样品收货
五、结算方式:甲方货物经乙方管理人员验收、安全质量合格、数量金额无误后,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乙方法人代表签字后以转账或现金方式付款
六、包装形式:编织袋,5kg/袋、10kg/袋、25kg/袋七、交货地点:开县黄桷树超市八、交货时间:双方约定时间送货;九、运输方式:甲方用专用安全卫生运输车送货至乙方指定地点;十、违约责任: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另一方因违约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十一、甲、乙双方从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2025 年 8 月 29 日办公场地租赁合同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办公场所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并签订租赁合同如下:一、出租办公场所情况甲方租赁给乙方的办公场所坐落在重庆北部新区星光五路 8 号 19 楼,建筑面积为 300 平方米
(甲方办公场地的一半)
二、合租期限:1、租期自 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