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考勤打卡制度为法律规范学校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根据校长室精神,经班子商量,决定于本学期实行考勤打卡制度
具体细则如下:1、周一至周五每日打卡一次,时间为上午 8: 之前,全校教职工在一中门卫室打卡
若遇到早读或第一节课的老师,必须在早读或第一节课之前到校打卡
2、打 卡 时 间 8:-8:30 之 间 作 为 迟 到 , 每 月 累 计 迟 到 次 以 上 者 , 要 求 该老师作书面解释,并上交校长室;每月累计 次 8:30 之后到校打卡,作为旷课次
3、为严肃考勤制度,经学校讨论决定,每迟到一次扣除 元
4、打卡以印有照片、部门的正式卡为准,并只认此一卡,其他卡无效
5、发现任何请人打卡或代人打卡者,学校经调查核实,该老师将作书面说明,并上交校长室
6、办公室与科技中心每月对考勤进行统计汇总,老师可电话查询考勤情况
7、若丢失或尚未办理正式卡的老师,请速到相关部门办理
8、本考勤将于下周三(月 日)开始实行
9、若对考勤打卡有任何建议与意见,请与校长室与办公室联系
双语学校办公室学校考勤打卡制度(二)第一百四十八条为加强劳动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制订本制度
第一百四十九条学校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学校按规定的上班时间实行考勤登记
第一百五十条员工必须按时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上班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事须经本学校、部门负责人同意
第一百五十一条各部门必须安排人员负责考勤检查,每天检查迟到、早退、旷工人员,将员工出勤情况报告上级领导
第一百五十二条严格执行请假制度
员工因私事请假 天以内的(含天),由部门经理批准,天以上的,由总经理批准;学校部门员工请假由部门经理批准,部门经理或主管、负责人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请病假必须持有医院证明,并经领导批准,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第一百五十三条员工请假到国外(含港、澳、台地区)旅游、探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