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巡查制度一、 园区安委会负责制定安全检查计划。二、 园区日常安全检查应坚持严格检查、热情服务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同时热诚为企业服务,帮助和促进企业强化安全生产管理。三、日常安全检查以定期检查与突击抽查相结合,重点检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生产作业现场安全管理状况、事故隐患整改情况。四、企业日常安全检查周期由各企业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确定,原则上每半月至少检查一次。五、 园区安委会每一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督查(含现场办公)。六、 检查、复查后,应及时向受检单位反馈检查、复查意见。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下达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内容、整改期限、整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责令立即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同时书面报街道安监办。七、 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根据“编号登记、限期整改、跟踪督查、复查销号”的要求,实施全过程跟踪。对未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整改的生产经营单位,报上级有关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直至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八、 在每次检查前要仔细制订检查计划,做到工作目标明确,有的放矢。检查人员应当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秉公执法,同时必须遵守法定程摩,保守被查单位的技术秘密,不得影响被查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九、 园区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应及时汇总检查情况,定期向街道安监办汇报。安全生产巡查制度(二)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明确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依据《 安 全 生 产 法 》 、 公 司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制 度 和 有 关 安 全 生 产 法 律 法 规 要 求 , 结合公司安全管理体系的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自上而下负其责。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第三条公司安委会是安全生产的监管主体,负责对全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统一领导、监督、管理责任,履行下列职责:(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 决定、决议和文件会议精神,并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二)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 他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三)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起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四) 统一安排部署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监督、考核所属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根据上级要求和公司安全生产实际,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