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德师风建设“十要十不准”(2 页)Good is good, but better carries it.精益求精,善益求善。 师德师风建设“十要十不准” 1.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准传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教育方针和对学生有不良影响的信息和言论。2.要为人师表,廉洁从教。不准向学生乱收费、推销教辅资料和商品。3.要全力实施素养教育,不断提高教育质量。不准讥讽、卑视、侮辱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4.要严肃教学纪律,专心本职工作。不准利用工作之便动员组织或暗示学生参加任何形式的“有偿家教”以及擅自加班或在工作日参加有偿补课和外出代课。5.要以人为本,关怀爱护每一位学生。不准索要或接受学生、家长财物和宴请,谋取个人私利。 6.要严格执行学校教学计划和工作安排。不准擅自调课、缺课或无教案上课。 7.要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语言文明健康。不准在工作时间赌博、酗酒、玩游戏、炒股,不得在课堂接打手机、吸烟和接待客人。 8.要积极开展教育教学讨论,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不准在科研、职称评定、成果评审工作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侵占他人劳动成果。 9.要严肃工作纪律,言传身教,以身作则。不准在招生、考试等工作中有违法违纪败坏老师声誉的失德行为。 10.要坚持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相结合,密切与学生家长的联系。不准指责、训斥学生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