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用小额买卖合同 小额物资采购合同 买方: 卖方: 根据《中环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双方协商一致后订立本合同。 一、品牌、规格、数量等见附表,该附表作为附件经双方签章确认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货物价款:人民币 元。 三、交货时间:本合同签订后 工作日内。 四、交货地点:买方指定地点, 。 五、运费承担:卖方承担运费。 六、付款方式:银行转账,预付 元,货物验收合格后付款 元,质保期满后付清尾款。 七、发票提供:卖方收到款项后 日内开具交付买方。 八、质量保证:按国家相关标准执行。 九、货物交付:买方在卖方送货单上签章确认。 十、货物验收:买方在卖方交货时就货物的规格、质量、数量等进行初步检验,初步验收后 日内抽样质检,抽验合格后方为正式验收合格。 十一、质保期限:货物验货合格之日起 年。 十二、违约责任:卖方违约(含延期交货、质量不大要求等)应按合同总价款的 30%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弥补买方损失时,还应赔偿买方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可得利益损失及主张权利的费用(含诉讼费、交通费、律师费等)。 十三、争议解决:买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十四、其他: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壹份,签章后生效。 买 方: 卖 方: 代 表: 代 表: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日 期: 日 期: 附表 1:物资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