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王镇中心、幼儿园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及教育的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幼儿园名称:蒲城县上王镇中心幼儿园第三条幼儿园性质:公办幼儿园
第四条办学宗旨: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遵守道德风尚
办学目的:幼儿成长的乐园;老师成才的学园;家长信任的家园
培育目标:2 岁至 5 岁的适龄儿童第五条举办者:公办第六条 本幼儿园自觉接受上级审批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督促管理
第七条幼儿园园址:上王镇上王街道第二章办学范围第八条 办学层次及形式:学前教育,全日制第九条 专业设置及学制:幼儿学前教育三年制包括托、小班、中班、大班三个年龄段的 2-5 岁的健康幼儿
)第十条 招生对象:上王附近适龄儿童;第十一条办学规模:现开设大中小托 7 个教学班
第三章组织管理第十二条本单位实行园长负责制
第十三条:幼儿园办园指导思想:坚持党的教育方针,仔细贯彻《幼儿园工作规程》和《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精神,本着一切为了孩子,为了孩子的一切”的宗旨,争创一流的环境、一流的教学、一流的服务,把幼儿园办成老师尽心、、孩子快乐、、家长放心的儿童乐园,争取在 2025 年跻身于同类示范幼儿园先进行列
幼儿园办园目标是:培育欢乐、健康、关怀、好学、自信的孩子第十四条:幼儿园园风:让读书成为习惯 使学习变成欢乐幼儿园教风:爱心、、专心、耐心、、细心幼儿园学风:积极、主动、欢乐、健康办园宗旨:让孩子欢心、让家长放心、让社会满意第十五条:幼儿园向本学区招生,招生时间、新生入园时间均按县教育局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幼儿园的管理第十七条:幼儿园由教育局领导
第十八条:园长幼儿园园长的权利和义务:(一)在统一规定的目标指导下,决定幼儿园具体教育目标、规划幼儿园的进展安排幼儿园教育教学、卫生保健和总务行政工作
(二)负责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