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园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园长办公会议(以下简称“园长办公会”)是学校行政议事决策机构,由园长召集并主持,如园长不能出席,可委托副园长召集并主持
第三条 园长办公会成员一般为学校行政领导班子成员
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成员到会方能召开
党委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等可视议题情况参加会议
其他列席人员由会议主持人根据工作需要确定
第四条 园长办公会原则上每两周召开一次,也可视工作情况随时召开
第五条 园长办公会根据“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讨论决定重大事项
第二章议事内容第六条 园长办公会主要讨论提出拟由党委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方案,具体部署落实党委决议的有关措施,讨论处理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
(一)根据党委会关于学校行政工作的重大决策,讨论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和实施办法
(二)讨论拟定学校进展规划、基本管理制度、重要行政规章制度、重大教学科研改革措施、重要办学资源配置方案
(三)讨论讨论园长年度工作报告和年度工作计划
(四)讨论拟订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方案
根据有关规定推举副园长人选,任免内部组织机构的负责人
(五)讨论部署开展教育教学、科学讨论、文化传承创新、社会服务
(六)讨论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工作
讨论拟定学校人才进展规划和政策
(七)讨论决定学位委员会、教学督导委员会、教学指导委员会等行政非常设机构的设置和组成人选
(八)讨论拟订学校重大基本建设、年度经费预算等方案
处理财务管理、审计监督和资产管理工作
(九)讨论开展招生和就业工作
讨论决定学生事务管理以及奖励、处分等有关问题
(十)学校安全稳定和后勤保障工作
(十一)学校对外沟通与合作
(十二)讨论向党委报告重大决议执行情况,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