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范本 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幼儿园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参加幼儿园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基本形式,是幼儿园管理体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推动幼儿园民主建设,保障教职工参加幼儿园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健全和完善校长负责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师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教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教职工代表大会在党组织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根据规定程序行使职权,遵循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使各项工作达到法律规范、有序、优化的要求
二、审议建议权:听取讨论园长工作报告,对园长的工作报告、幼儿园的章程、进展规划、重要改革措施、财务工作报告、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报告、教职工培训情况以及与幼儿园其它有关改革进展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审议通过权:审议通过幼儿园提出的园内教职工聘任制度或方案、奖惩制度、教职工工资分配方案以及其它与教职工权益有关的重要的规章制度
审议通过后,由园长颁布实施
四、审议决定权:审议决定教职工福利费使用的原则和办法以及其它有关教职工的福利事项
五、组织制度: 1、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2、教职工代表大会三年为一届,按期换届
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每次大会至少有三分之二的教职工参加
3、教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遇有重大事项,经三分之二以上教职工的提议或经行政、工会共同讨论决定,可临时召开会议
4、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的方案需提前十天发给全体教职工
5、教职工代表大会的选举和表决采纳无记名投票或举手表决
其中,凡关系到教职工切身利益的制度或方案的表决均必须采纳无记名投票的方式
选举和表决必须获得应到人数半数以上同意方为有效
6、经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决议、决定的方案,如需修改,必须提请大会按程序重新审议表决通过,方可有效
7、建立大会的提案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