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政的合法性来自人民的信任 摘要:本文提出了执政的实质合法和形式合法的概念,并从执政宗旨、执政能力和执政监督三个方面论述了共产党执政实质合法和形式合法相统一的问题。 关键词执政 实质合法 形式合法 依法执政是执政党依法参加政治,依法实施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是法治国家对政党活动的基本要求。政党活动方式的法治化是现代民主政治的基本特征,也是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江平先生在《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一文中说:“在其他国家,政党通过选举取得执政地位。成为执政党以后,假如对国家的权力行使的不好,社会和民众不予认可,在下一届选举中就可能成为在野党。任何一个执政党都没有执政的铁饭碗”。①中国共产党要依法执政,这不仅仅是执政方式的变化,更重要的是还有一个巩固执政合法地位而长期执政的目的。巩固执政党合法地位是一个客观存在的问题,有人就提出,共产党打的天下难道就一直是共产党的吗?现在的共产党员有几个打过天下?何力平先生认为依法执政既包括执政党执政活动依法进行的问题,也包括执政党执政地位、执政权力的取得的问题。这些疑问和看法都隐含着一个共产党执政合法性的问题。下面笔者从实质合法和形式合法的角度,就共产党依法执政、巩固执政合法地位谈几点思考。一、执政的实质合法与形式合法法理所谓“合法”是指法律不禁止就是合法,符合法律就是合法。实质合法是事实和权利义务的内容合法。形式合法是权力取得和行使的程序合法。实质合法和形式合法的关系是紧密联系的,离开实质合法,形式合法将没有意义,即皮之不存,毛将焉附。而形式合法是实质合法的制度保障,没有形式合法也将无法说明和表现实质合法。当然,实质相同的事物会有多种不同的表现形式。实质合法和形式合法之间有一致性,也有差异性。做到实质合法未必形式合法,同样,形式合法了也未必就实质合法。要做到实质合法和形式合法的统一需经历一个过程。执政权力的来源有君权神授、封建君主的血缘世袭继承、暴力革命、君主立宪和民主选举等方式,这就是权力来源的神授论、暴力论和契约论。现代民主国家都认为,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是人民主权,国家的权力来自人民的委托和授权,人民委托交出自己的部分权力,是为了获得国家权力对人民的服务。因而,把这种理论称之为权力来源的契约论。解决执政党合法地位问题不是一劳永逸的。共产党的执政地位是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成功的结果,其合法性来自人民的拥护,如同陈毅元帅所说,淮海战役的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