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商违反安全处罚规定1
目的:为加强对承包商的安全管理,开工前准备检查作业过程监督等进行管理,特制定此制度2
范围:公司范围内的所有与公司有签约关系的单位适用3
职责:安全环保部负责对承包商的日常监督检查4
安全规定及处罚4
1 承包商进入生产区施工作业,要严格执行国家集团公司和厂方的各项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若违反罚款 1 元4
1 施工作业人员进入厂区施工作业区应持有安环部开具的作业证明,只能到允许进入的作业区域进行施工,不准乱跑乱窜,严禁携带烟火等进厂不办理手续进入作业区,罚款 50 元4
2 进入生产装置的施工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着装,佩戴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帽以及工作要求的劳保护具违反者罚款 20 元4
3 严格执行《安全用火管理制度》,按制度的规定要求和程序办理施工用火作业许可证,落实安全用火措施,经监护人确认后方可动火,一张用火作业许可证只能用于一处用火人要持特别工种作业证上岗,实际用火人要与用火作业许可证上的人员相符如临时更换用火人要重新办理手续违反者罚款 1 元4
4 禁止用汽油或易挥发性溶剂洗刷机具配件衣物等违反者罚款 20 元4
5 严格执行《进入设备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进设备作业必须按规定办理进设备作业许可证,根据分析结果,选佩适用的防毒面具空气呼吸器等特别防护用具,安全监护人到位后,方可进入设备内作业否则罚款 1 元4
6 厂内动土必须办理动土作业许可证,落实安全措施,防止损坏地下电缆管道严禁在施工现场占用 堵塞消防通道,施工结束后,必须及时清理平整否则罚款 50元4
7 设立临时电源必须符合安全规定必须办理用电作业许可证,持证作业进入容器所使用的临时照明,要采纳安全电压和防爆灯移动式电器具要设漏电保护装置露天开闭设备要有防雨防潮设施严禁乱接乱设电源否则罚款 50 元4
8 严格执行高处作业安全规定脚手架搭设要符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