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威市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积分考评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切实加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以下简称网吧)的日常管理,建立网吧长效管理机制,树立网吧行业先进典型,提升网络文化市场整体形象,保障网络文化产业的健康进展,依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对网吧实行积分考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管理考评范围:武威城区范围内依法设立的所有网吧
第三条考评内容:从制度健全、证照完备、设施完善、经营管理、服从管理等五个方面综合评定
第四条 考评方法:由市文化新闻出版局抽调人员,组成考评小组
网吧积分考评实行月检查、季评定的方法,每月检查积分,每季度评定一次,年终总评
每月考评时间及季度评定时间由市文化新闻出版局临时确定
第五条考评积分标准:(一)证照完备(5 分)1、经营场所持有有效《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网络安全审核意见书》、《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等证件
(1分,每少一项扣 0
5 分)2、经营场所做到亮证亮照经营
在显著位置悬挂《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网络安全审核意见书》、《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等证件并保持证件清洁完好
(1 分,每少一项扣 0
5 分)3、经营场所无涂改、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现象;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网络地址或者终止经营活动,及时向文化行政部门、公安机关、工商部门办理有关手续或者备案;(2 分)4、计算机终端数和许可证核定人数相符,每台终端占地面积平均达到 2 平方米
(1 分)(二)制度健全(10 分)1、有卫生管理制度,经营场所牌匾美观大方
(1 分)2、有消防安全制度,责任到人(1 分)3、有上网人员登记制度(1 分)4、有禁烟制度,无吸烟现象(1 分)5、有网吧管理制度和场内巡查制度
(1 分)6、有行业自律承诺书并张挂(1 分)7、经营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