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人共同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如与法律、 法规的规定相抵触,以法律、法规的规 定为准。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三条 公司名称:有限责任公司。第四条住所:楼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五条 公司经营范围:客运汽车租赁。第四章 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第七条 股东的姓名(名称)、认缴及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如下:1、姓名:身份证号:住所:2、姓名:身份证号:住所:3、姓名:身份证号:住所:出资情况金额单位:万元股东姓名或名称认缴情况出资数额投资比例%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第五章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十四条 公司设立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股东依照《公司法》规定,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委派和更换执行董事、监事,决定执行董事、监事的酬劳事项;(三)审查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四)审查批准监事的报告;(五)审查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查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定;(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定;(九)对公司合并、分立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定;(十)制定或修改公司章程;(十一)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十二)其他职权。股东作出上述事项的决定时,采纳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第十五条公司不设董事会,设一名执行董事,执行董事张永义由股东委派。执行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经股东决定可连任。第十六条执行董事对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执行股东的决定;(二)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三)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六)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或者解散的方案;(七)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八)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相关管理人员人选及其酬劳事项,报股东审批;(九)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十)股东授予的其他职权。第十七条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经股东决定由 XX 担任。第十八条 总经理对股东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