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瓦斯巡回检查制度范本瓦斯检查员巡回检查、请示报告制度为加强瓦斯检查,防止瓦斯事故的发生,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特制定瓦检员巡回检查、请示报告制度
一、瓦斯检查员必须严格根据每月制定的瓦斯检查点设置计划和编制的巡回检查路线检查瓦斯
二、瓦斯巡回检查点检查的间隔时间为 2
5—小时,一般情况下每间隔小时检查一次
三、正常生产的采掘工作面每班检查三次,备用工作面或正常通风但无人工作的掘进头,每班检查两次
四、矿井总回风、一翼回采、采区回风、机电硐室、库、绞车房或其他独立通风的硐室,正常情况下每班检查一次
五、瓦斯检查员交接班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检查地点,开始巡回检查
凡没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检查地点的,按严重“三违”进行处理
六、瓦斯检查手册上必须注明检查时间,否则按漏检处理
七、瓦斯检查员在巡回检查中,若发现瓦斯积聚或采掘工作面瓦斯超限时,要立即汇报调度室和通防工区,实行措施进行处理
八、井下检查点发生变化时,必须及时调整巡回检查路线,并通知瓦检员,防止漏检
九、瓦斯检查员在瓦斯检查过程中,遇到气体超限、局部通风机停电、瓦斯积聚、通风系统出现问题等情况时,必须及时向矿调度室、通防工区请示报告,实行措施进行处理
十、当采掘工作面出现瓦斯超限时,瓦斯检查员有权责令现场工作人员立即撤离工作地点,并揭示警标,立即向调度室和通防工区汇报
十一、瓦斯检查员在巡回检查过程中,假如发现矿井总回风巷或一翼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时,瓦斯检查员必须立即报告矿总工程师,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十二、采区回风巷、采掘工作面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时,都必须先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并报告矿总工程师,实行措施进行处理
十三、采掘工作面风流中二氧化碳浓度达到%时,必须先停止作业,撤出人员,汇报调度室,查明原因,制定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进行处理
十四、临时停工的地点不得停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