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治理管理制度为保护职工的人身健康和周边环境,杜绝环保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1、基本概念1
1 毒害品:指进入肌体后,累积达一定的量,能与体液和组织发生生物化学作用或生物物理学作用,扰乱或破坏肌体正常的生理功能,引起临时性或持久性的病理改变,甚至危及生命的物品
毒品按毒性大小分为一级毒害品和二级毒害品
2 粉尘:粉尘是指能够较长时间飘浮在空气中的固体微粒
在生产过程中形成的粉尘叫做生产性粉尘
吸入生产性粉尘对身体会造成一定的危害
3 噪声: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切声音都可以称为生产性噪声
我国《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L-)中规定:工作场所操作人员每天连续接触噪声小时,噪声声级卫生限值为 85dB(A),对于操作人员每天接触噪声不足 小时的场合,可根据接触噪声的时间,按接触时间减半,噪声声级卫生限值增加 85dB(A)的原则,确定其噪声声级限值,但最高限值不得超过 115dB(A)
4 工业废水:工业废水是指工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污水和废液,其中含有随水流失的工业生产用料、中间产物和产品以及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
5 工业废气:指企业厂区内燃料燃烧和生产工艺过程中产生的各种排入空的含有污染物的气体总和
6 工业废渣:在工业生产中,排放出的有毒的、易燃的、有腐蚀性的、传染疾病的、有化学反应性的以及其他有害的固体废物均属工业有害废渣
八、环境治理目标1、各项环保指标符合国家标准
2、消防洗消废水不外排,罐车运输交由淄博淦清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置
3、主要负责人对本厂的环保工作全面负责
安全环保科为本厂环境保护管理主管部门,安全环保科设一名环保员,各车间主任兼环保员
4、本厂每个单位和每位员工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和破坏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批判和检举、控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