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组长岗前考试培训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法律规范班组安全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养,防范事故,减轻职业危害,根据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培训主要内容 第二条班组长岗前教育培训内容: 1
班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岗位职责与岗位安全责任制; 2
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3
各岗位生产过程中的危害因素、危险源点的辨识与防范措施; 4
本岗位的典型违章行为、典型违章行为引发的事故案例; 5
紧急自救、互救知识、应急处置能力、逃生自救能力; 6
职业危害与个人安全防护等
第三章培训相关要求 第三条班组长岗前教育培训相关要求: 1
班组新进员工在经过车间安全培训教育考试合格后,分配到班组要进行班组级的安全教育培训,经过考试合格的,方可上岗
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24 学时
对于由其他单位调入的员工在经项目部(作业队)转岗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 ,分配至班组的,按新进员工进行培训教育考试,方可上岗
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24 学时
对于离岗一月以上人员回到岗位后,必须重新进行本岗位的相关安全规程的培训 ,经过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24 学时
对于违章人员必须进行待岗培训,经过重新安全培训教育考试后方可上岗
培训时间不得少 24 学时
第四条日常安全教育培训相关要求: 1
班组每月对所有员工进行不得少于一次的安全操作规程培训教育考试
班组每年对所有员工进行不得少于一次的岗位前安全培训教育内容的培训教育考试
临时从事非本工种作业,要由指派人进行临时工种的安全教育,但不准从事特种作业
规章制度、工艺、设备、技术发生变更后要在 0 个工作日内对班组人员进行相应的培训教育
第四章培训的组织实施 第五条班组安全培训的组织与实施: 1
班组级安全教育培训由班组长或班组兼职安全员负责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