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设施及工艺安全一、生产设施建设制度1、生产设施建设要求1
1 凡建设项目(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在编制方案、设计、施工、验收时,都必须 有保证安全生产和消除有毒有害因素的设施,这些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 同时投产使用(简称为“三同时”)
2 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
3 企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化工建设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必须由有资 质的单位编制化工建设项目可研报告,必须进行安全预评价和安全验收评价:1
1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
2 危险性较大的化工建设项目〈如化工原料药生产和大量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 目〉1
3 资总额在 10 万元以上的其他化工建设项目
2、生产设施建设“三同时”实施程序2
1 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应当根据安全生产设计规要求,编制安全生产专篇,并依据 安全监察机构审查同意的建设工程安全设施设计,在安全生产专篇中落实安全生产防护措施 以及安全设施投资概算
2 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完工后,需进行试生产,其配套建设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 程同时投入试运行,建设项目试生产期间,建设单位应当对安全设施运行情况和建设项目对 安全的影响进行监测
3 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审查该建设项目安全设计的安全监察机构申请该 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进行
分 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相应的安全设施应当分期验收
4 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安全设施经验收合格后,该建设项目方可投入生产、使用
3、建设项目安全管理3
1 建设项目的设计必须执行以下规定:3
1 建设项目的设计必须由资质的设计单位完成
2 设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职业卫生、环保、消防等设计规和标准
3 设计采纳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